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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2020试验检测考试多个省份的疫情防控须知


浙江省防疫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本人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赴考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便接受考试入场前的体温检测。

2.考生应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见附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考试当天签署日期方有效),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须符合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要求。

4.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等情况及时向考试承办机构报告,由医院发热门诊确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

5.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生在非考试时段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试结束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6.若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应服从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若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7.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和送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点,考点及考点附近无停车区域,请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8.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接受健康码核验与体温检测。

9.备考期间做好防护,在考前14天尽量不出省,不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少串门,少扎堆。

10.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并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及时获取考试政策、制度规定和施考流程等相关信息。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http://jtys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b63027e2d4d74fa39853a6670223e5cd.docx&classid=0


青海省防疫须知:


一、考生考前须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信用青海”,于考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实际情况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信康码”,并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前一天(11月13日)申领的“信康码”(绿码)彩色打印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以方便核验,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携带电子健康码打印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填写《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填写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在防疫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检测呈阴性的证书方可参加考试。

    四、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五、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和送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请考生至少提前1.5个小时抵达考点。

    六、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九、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十、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并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下载附件: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http://jtyst.qinghai.gov.cn/_data/2020/10/21/494708e3_37de_4c25_9c42_d1059cb7760c/file/%E9%99%84%E4%BB%B6.doc

江西省防疫须知:

一、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江西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四、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时间,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六、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试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后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情况处置。

 

九、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十、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十一、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天津省防疫须知:

为精准有效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考点防疫阵地,切实维护考生安全健康,确保我市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稳妥、有序、合规进行,现将考生防疫须知通告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14日内自行检测体温,并于考前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未及时申领健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天津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合格、身份证件核验无误、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身体状况正常、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的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日内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考试当天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入场时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但连续3次体温测量均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如可参加考试应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且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日(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日)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持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上述地区后且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020926日及以后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抵津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抵津者须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2020926日及以后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考前14日内存在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有国(境)外以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以及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橙码的考生须考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报考的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tjkpzxkw@tj.gov.cn

六、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辽宁省防疫须知:

 

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4-15日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举行,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准考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辽宁试验检测考务微信群发布的省级考试防疫须知:

  1.应试人员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应试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由于人多、检测环节多、时间长,为确保防疫要求不影响正常考试时间,应试人员从上午8:00开始、下午13:00开始进入考点,凭准考证入校,上午考试结束后请离开学校,不允许在校内流动,其他人员和考生车辆不得入校。第1-42考场在知行楼,必须从学校北门(325公交车终点站)入校;第43-82考场在明德楼、博学楼,必须从学校南门入校入校后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场分布图。入校时经体温测试和登记扫码后,应按规定通行路线到达考场。 

  3.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应与他人保持 1.5 米以上安全间距,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须第一时间向工作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4.应试人员须了解辽宁省、沈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隔离观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在考前集中隔离 14 天,在隔离期末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应试人员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省考区疫情防控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湖北省防疫须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工作,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卫生防护。

一、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前3天有过发热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并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0年湖北省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

六、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八、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九、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新疆省防疫须知:

为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疆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区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或“乌鲁木齐畅行码”小程序,于考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
生,应至少在考前14天到达新疆,主动向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表明应考者身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如考生所在区域被新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法在考前14天到达新疆,考生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交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中心有关部门,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抵疆后,主动表明应考者身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关服务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安排考试事宜。
    4.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进考场前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并签《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疆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间、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应在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黑龙江省防疫须知:


 

10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生新的本土新冠肺炎疫情。为防范疫情输入,做好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凡9月27日以来有过青岛市旅居史的,应立即向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告本人健康情况。

二、参加考试时,凡从青岛市抵返我省的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 建议考生考前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我省前及时下载“龙江健康码”。

四、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考生的防疫要求以本中心发布的最新通告为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省防疫须知:


 

10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现6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近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按本网站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落实除有关小程序“宁考安”以外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二、考试前14天,自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宁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或当天“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截图,提高入场查验速度。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防疫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3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广东省防疫须知:

广东省人事考试网10月10日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要提示》指导视频,“粤康码”当日更新为绿色,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原文网址: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098794.html


’吉林省防疫须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卫生防护。

一、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城,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

四、考前14天有发热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各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时。

七、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吉林省疫情防控咨询、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电话12320。

甘肃省防疫须知:

 

一、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甘肃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四、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时间,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六、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试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后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情况处置。

九、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十、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十一、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西藏自治区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考前监测

考生应在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西藏“健康码”(见附件2)注册申请,并每天采取自查方式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日常防护。考前一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如考生考前14天在藏或已到藏,建议非必要情况不离藏。区外进藏考生(2020年10月30日(不含当天)之后入藏的考生为区外进藏考生)须提前入藏,携入藏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藏后在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见附件3)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检测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90分钟达到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要正确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当日更新的西藏“健康码”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见附件2)。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区外进藏考生还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均为阴性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参加试验检测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并根据医护人员评估结果,须到指定医院就医的考生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

1.考试当天,考生西藏“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或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西藏自治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遵守拉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并遵守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带口罩,在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到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请考生规划好停车地点。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相应责任自行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1.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西藏“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

3.西藏自治区各市(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代)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891-683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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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省防疫须知: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已经积极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但是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还具有不确定性,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集中爆发的风险依然存在。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度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疫情防控须知通告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渝康码”绿码,在入检处出示。考生应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渝康码”并自行检测体温,未及时申领“渝康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二、考生应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四、“渝康码”有异常情况的或者体温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渝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渝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渝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答题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各科目开考前120分钟,考生便可接受检测进入考点。步行进入考点的考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酸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37.3℃者方可进入,考生在进入考点后应尽快找到自己的考试教学楼,在教学楼门口再次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酸阴性证明或“渝康码”绿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37.3℃者方可进入考场;驾车进入考点的考生与步行进入的考生要求一致,建议考生拼车前往(若车上还有其他陪同人员,需全部现场测量体温并提供“渝康码”绿码,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考点),车辆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摆放。

六、考生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渝康码”绿码的,以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下载链接:

https://jtj.cq.gov.cn/zwgk_240/fdzdgknr/gggs/tzgg/202010/P020201026470355161924.docx

海南省防疫须知: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应试规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前14天,考生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健康打卡。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短暂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五、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六、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七、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海南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直接进入考点;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先进入临时隔离室短暂休息,经再次测量正常者正常进入考场,仍然显示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不得入场参加考试。需要就诊的,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 所有考生均须建立海南健康码并在考前14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海南健康码和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 对考生进场进行海南健康码检查和体温监测,体温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3. 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 海南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九、考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符源平 0898-65902706

省交通学校:玉老师、王老师(18976233911;13807652599)

广西省防疫须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156号)文件部署,为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广西壮族自治区考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的安排,提前至少1个小时到达考场,配合考场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广西健康码”等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进入考场前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凭绿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如检测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参加考试。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纸巾等防护物资。在进入考场教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教室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教室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结束后请考生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七、当天参加两门考试的考生,一旦进入校园内原则上请勿离开校园,等当天的考试结束后再离开。校园食堂提供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就餐

八、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九、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防疫须知:

 

新冠肺炎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jtyst.nmg.gov.cn/uploadfiles/202010/16/2020101610513476016076.docx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前一天申领的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以方便核验,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携带电子健康码打印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个人签字确认/每科次1份),由相应科目监考的老师进行核验查收,未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在防疫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检测呈阴性的证书方可参加考试。

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六、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和送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考点,考点及考点附件无停车区域,请择公共交通工具加步行前往,通往交通道路较为狭窄,建议考生通过呼伦贝尔路与北二环交汇口之后步行至考场(步行距离约1公里),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

七、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如有疫情变化时另行通知)

十、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十一、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并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及时获取考试政策、制度规定和施考流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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